2019年4月10日,住建部、工商總局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商品房交易行為,保障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,貫徹《合同法》、《物權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和部門規(guī)章,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工商總局對《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》(GF-2000-0171)進行了修訂,制定了《商品房買賣合同(預售)示范文本》(GF-2014-0171)、《商品房買賣合同(現(xiàn)售)示范文本》(GF-2014-0172)。示范文本對商品房買賣(現(xiàn)售、預售)中,個別合同條款對交房時的室內空氣質量進行了要求,具體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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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:立新